中国旧货业协会关于成立“文化艺术品
委员会”的决定
各会员单位:
为促进旧文化艺术品的流通和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中国旧货业协会章程》、《中国旧货业协会分支(代表)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由我会10家会员单位联名提议,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,第四届第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,决定成立“文化艺术品委员会”。
附件:
1、中国旧货业协会文化艺术品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名单
2、中国旧货业协会文化艺术品委员会工作制度
中国旧货业协会
2017年11月19日